罗平县出台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为切实加强和规范用于易地扶贫搬迁贫困地区新村建设、改善农户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新村水、电、路、气、讯和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完善配套,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支持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民族手工业和乡村旅游业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罗平县出台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行报账制管理,分账核算,项目规划评审通过后,按照评审公共基础设施工程投资概算30%的比例拨付, 根据工程进度适时拨款,工程验收结束前,累计申请拨付项目资金不得超过80%,剩余项目资金待检查验收合格后拨付。对直接补助农户的建设资金,实行先建后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兑付。
( 2015-12-18)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区域经济网立场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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