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汇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新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全面提升我市中心城区基础教育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逐步构建与中心城区地位相匹配的教育发展新格局,市政府出台了《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心城区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周政〔2015〕66号),现将目标任务进行分解,请各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抓紧制定统筹落实意见和工作推进时间表,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一、加快学校标准化建设
(一)认真执行学校建设规划。依据《周口市城市中小学布局规划(2010-2020年)》,川汇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新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要按计划逐年组织实施。市直有关部门要严控教育规划用地,不得随意变更用途,及时办理学校建设用地手续,以满足教育事业发展基本需求。
牵头单位:川汇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新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教育局
(二)科学调整学校布局。制定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对现有学校整合并转,最大限度地发挥教育资源的社会效益。
牵头单位:川汇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新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三)强力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到2020年底,中心城区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达到省定标准;新建学校一律按标准建设。
牵头单位:川汇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新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教育局
(四)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突出政府主体地位,做到保基本、兜底线,同时鼓励和吸引民间资本采取独立办学、托管办学、联合办学、集团化办学等模式投入教育领域,积极参与学校新建和改扩建工程。
牵头单位:川汇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新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五)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大力推进“三通两平台”建设,2016年,高标准建成覆盖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阶段所有学校的中心城区教育局域网。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二、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一)建立教师动态管理机制。机构编制部门根据中央编办发〔2014〕7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和办法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定的编制限额内,每年暑假期间,根据教育教学实际需要和教师交流轮岗的有关规定,可在各学校之间对教师进行适当调配和交流;市(区)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根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调配意见,跟踪办理相关入编、调动、工资等手续。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二)建立校长聘任交流机制。实行校长任期制、校长负责制、校长任期目标责任制,新任校长原则上实行选聘制。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区(管委会)教育局(教育管理机构)
(三)建立教师聘任考核交流机制。实行中小学教职工全员聘用制度,完善教师交流制度,实行教师绩效考核制度。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区(管委会)教育局(教育管理机构)
(四)改革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按照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搞好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改革。教师绩效工资30%部分由学校根据每个教师的量化考评结果确定分配方案。绩效工资改革工作2016年在周口一高、周口市文昌小学先行试点,2017年在中心城区学校全面推开。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各区(管委会)教育局(教育管理机构)
责任单位:中心城区各中小学校
三、建立统筹管理机制
(一)统筹管理教育资金。从2016年起,教育部门每年年初制定当年教育经费使用计划,报经市政府研究批准,纳入财政预算,教育部门按计划安排项目支出,财政部门按计划及时拨付资金。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各区(管委会)教育局(教育管理机构)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区(管委会)财政部门
(二)统筹管理业务工作。成立中心城区教科研中心,统筹指导管理中心城区教科研工作。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区(管委会)教育局(教育管理机构)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一)建立教师长效补充机制。按照缺编即补、有编即用的原则,每年有计划地招聘一批新教师。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区(管委会)教育局(教育管理机构)
(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师德教育长效机制,全面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把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工作考核和办学质量评估的重要指标,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用、奖励的首要内容,对严重失德行为者实行一票否决,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区(管委会)教育局(教育管理机构)
(三)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制定中心城区教师近期和中长期培训计划,每年从专项教育经费中,切出一块专门用于教师培训,以提升教师的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区(管委会)教育局(教育管理机构)
(四)实行表彰奖励制度。继续做好国家、省、市级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的推荐评选表彰工作。从2016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设立突出贡献奖,用于表彰奖励中心城区优秀校长和优秀教师;一次性注入资金100万元,成立河南省教育基金会周口分会,加大对优秀师生的救助和表彰力度。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