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年报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州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劳动保障办公室,高新区、北海新区党群工作部,局属各有关科室、单位,市直各单位:
为做好我市2016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年报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6年统计年报分工情况及《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表分工
根据我市“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统计管理制度,对2016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年报进行责任分工,请各县区和市直各单位按照《2016年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年报分工》(见附件)执行。各县区可参照市局做法对报表进行分工,组织好报表的填报、汇总、审核、上报工作。
二、责任事项
报表责任单位要认真学习研究报表制度,领会每一张报表的要求;要明确报送单位、接收单位、报送日期等内容;要按照规定日期上报;上报时,要做到格式规范、数据真实、程序符合要求;报表填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应及时与有关接收单位沟通。
各县区及市直各单位请于2016年1月11日前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划财务科(517室)领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工作实用手册(2016)》。
( 2016-01-06)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区域经济网立场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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