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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现代中药产业集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行动计划>的通知》(皖发〔2015〕13号)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现代中药产业发展,切实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把亳州打造成全国重要的现代中药产业集聚发展基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定位

以中药材交易市场为依托、中药材种植为基础、中药工业为引领、科技人才为支撑、项目实施为载体,加大结构调整、提升产业层次、加快转型升级、集聚产业发展。

实施亳州现代中药产业“369”提升计划,促进传统交易方式向现代化交易方式的转变,形成“三大中心”即中药材大宗交易中心、中药材价格形成中心和中药材商品等级分类标准示范中心;培育中药商贸流通“六大市场”即中药材专业市场、中药材种子种苗市场、保健品市场、植物香料市场、制药机械市场、药包材市场;打造全国中药产业“九大基地”即中药材种植基地、中药材进出口基地、中药饮片生产基地、中药提取物生产基地、中成药制造基地、中药保健品生产基地、植物香料生产基地、中药科技研发基地以及中药科技人才培养基地。

二、总体目标

(一)产业目标。

1. 总量壮大。到2020年,全市现代中药工业(产业实体经济)总产值达到1000亿元,中药商贸流通业交易总额(新兴业态电子商务线上交易平台)突破1000亿元,现代中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达到220家,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20%,中药工业增加值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力争达到35%。(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药业发展局、各县区政府、市经开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

2. 效益提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进一步提高,中国驰名商标和安徽著名商标超过20个。主营业务收入超50亿元的大型医药集团2家,10亿元的10家,1亿元的100家以上。年销售超过亿元的中成药大品种10个,出口额达到3亿美元。力争2—3家中药企业在主板市场、30家中药企业在“新三板”市场上市。(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金融办)

3. 创新发展。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重点骨干企业研发投入达到销售收入的3.5%以上,合作研发中药新药20个;掌握常用中药饮片炮制工艺、提取分离纯化和制剂研发核心技术。建成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3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8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0个。(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

4. 质量保障。全市药品生产企业100%实施国家新版GMP。加强亳州中药材交易市场常态化管理,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创新监管体制,整合监管资源,加大对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建立药品质量追溯体系和诚信体系。(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  

(二)基地目标。

完成现代中药亳州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计划,到2017年基地产值不低于330亿元,三年实现翻一番;税收不低于14亿元、累计增长50%以上。其中,谯城经济开发区产值达到260亿元、税收累计增长53%,亳州经济开发区产值达到70亿元、税收累计增长50%。(责任单位: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经开区管委会、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2020年,基地产值不低于660亿元,在2017年基础上再翻一番;税收不低于20亿元、累计增长30%以上。其中,谯城经济开发区产值达到520亿元、税收累计增长38.5%,亳州经济开发区产值达到140亿元、税收累计增长30%。(责任单位: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经开区管委会、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三、重点任务

(一)坚持中药材种植规模化、规范化、绿色化,促进药材种植新提升。

1. 巩固中药材种植规模。种植区域不断拓展,由目前主要集中在谯城区和涡阳县沿涡河比邻谯城的部分乡镇,逐步向三县扩展,到2020年,全市中药材种植面积发展到120万亩左右,种植业总产值达到40亿元(其中,谯城区、涡阳县、蒙城县、利辛县分别稳定在85万亩、15万亩、10万亩、10万亩)。(责任单位:市农委、各县区政府)

2. 加快建设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建立道地中药材脱毒组培中心,从源头保证优质中药材生产。选用优良品种,制订中药材种子种苗标准,开展标准化种子种苗繁育,建设50种中药材种子种苗专业化、规模化繁育基地;重点建设50种常用中药材规范化生产基地。到2020年,规范化种子种苗繁育基地面积达到2万亩,中药材良好农业规范种植基地面积达到20万亩。(责任单位:市农委、各县区政府)

3. 制定推广道地中药材种植规范。系统开展中药材生长发育特性、药效成分形成及其与环境条件的关联性研究,形成理论体系。到2020年,提纯复壮选育四大亳药品种,建立50种道地中药材种植和产地加工标准化技术规范和安全性质量控制标准。同时加快推进地产药材地理标志产品申报。培育“亳药”种植品牌,力争4个地产药材地理标志产品认证。(责任单位:市农委、市质监局、各县区政府)

4. 加强技术服务推广与人员培训。健全市、县、乡技术推广服务机构,加快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强化中药材种植科技培训工作,集中培训一批中药材种植技术力量,建立一支稳定的市、县、乡三级中药材种植技术推广人才队伍,提升种植技术推广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药业发展局、市农委)

(二)坚持中药工业集群化、差异化、品牌化,完善中药工业新体系。

1. 巩固亳州全国中药饮片加工生产龙头地位。引导饮片加工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鼓励企业开发单味小包装,速溶型、浓缩型颗粒饮片等新型产品;加强饮片标准化工作,建立饮片商用等级标准、特色饮片的企业标准,大力培育饮片知名品牌。完成10个全国饮片标准研究制定工作。到2020年,全市饮片加工业总产值达到500亿元。(责任单位:市药业发展局、市经信委)

2. 积极发展中药提取物。按照药用及保健品提取物、食品添加剂类提取物、香精香料类化妆品用途提取物等不同类别,形成多元化中药提取物产品,建立具有区域特点的生态、环保型中药提取物生产基地。(责任单位:市药业发展局)

3. 培育壮大中成药制造。针对重大疾病及中医药治疗优势病种,重点开展经典名方和确有临床疗效的中药新品种的开发生产;开发一批疗效确切、安全性高、有效成分明确、作用机理清楚的组分组方中药制剂;重点针对疗效确切和市场广阔的中成药品种,明确其药效物质基础,开展技术改造、质量标准提升、作用机制和临床再评价,实施中成药大品种的二次开发。到2020年,新增中成药注册品种300个,力争5个中成药品种进入国内基本药物目录。(责任单位:市药业发展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4. 加快中药食品及保健品研发和生产。鼓励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向中药保健品、功能性食品、药食同源食品方向发展,形成多元化的产品和市场;注重中药保健食品安全体系建设,培育中药保健食品品牌,吸引国内外知名保健品企业来亳投资建厂。建立药膳制作与品尝基地,开发一批药膳品种,发展包括保健酒、功能性食品、食品添加剂、保健茶、保健汤料及保健枕、保健香袋、保健服饰等中药食品及保健品生产。到2020年,规模以上保健品生产厂家达到50家,新增保健品注册品种50个。(责任单位:市药业发展局、市商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监局)

5. 延伸中药工业产业链。开发中药日化产品、中药消毒杀菌剂、中兽药产品20个。加强药用辅料、包装耗材和加工设备等配套生产,重点开发高效崩解剂、共加工辅料、安全性高的包衣材料和注射剂用辅料等。尤其是新型、环保、使用便捷的药用包装材料和容器,包括预灌封注射器、多室袋输液包装等自带给药装置的包装形式,I 级耐水药用玻璃制品,PVC 替代产品,具有温度记忆功能的药用包装材料,儿童用药安全包装,方便老人及残障人使用的包装形式和材料,适合中药材及饮片质量要求的包装形式等。(责任单位:市药业发展局)

6. 发展先进医疗器械。在巩固现有输注器具、卫生材料、血细胞分析仪及体外诊断试剂产业优势的基础上,重点引进临床需求大、应用面广的医学影像、放射治疗、微创介入、外科植入、体外诊断试剂等产品制造企业。力争到2020年,全市规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0家以上,年产值占规上药业企业总产值的15%以上,成为新的增长板块。(责任单位:市药业发展局、市招商局)

(三)坚持药品流通精细化、信息化、标准化,增创中药服务业新优势。

1. 加强现代中药物流体系建设。完善中药材流通行业规范,建立包装、仓储、养护、运输行业标准。健全200种常用中药材商品规格等级,形成集初加工、包装、仓储、质量检验、追溯管理、电子商务、现代物流配送于一体的中药材仓储物流中心,到2020年,打造1—3家年销售额超过50亿元的龙头中药流通企业。整合现有物流资源,实施一批流通产业重大项目,建设流通产业基地、园区,逐步形成现代中药物流体系。(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药业发展局)

2. 建设中药材商品交易中心。建成以中药材现货交易为主,包括中远期订单撮合交易、招标采购(竞卖)交易、电子拍卖(竞买)交易、现货挂牌交易等多模式电子交易为辅的中药材商品交易中心,各种交易模式采用模块化配置,既可以独立运营,又可以相互关联。(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商务局、市药业发展局)

3. 建设中药材电子商务平台。坚持现货交易与网络交易并举,加快中药材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将中药材市场传统的商务流程数字化、电子化、网络化,使中药材市场逐步形成现货交易、价格形成、信息反馈、电子商务为一体的现代网络化市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信息局)

4. 建立中药材质量追溯体系。采取“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第三方技术支撑”模式,与国内知名的科技企业合作,建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质量可控、责任可究”的中药材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逐步实现道地中药材种植养殖、加工、收购、储存、运输、销售到使用全过程的追溯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安全。打造基于物联网感知技术的中药材流通系统,实现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到2020年,在生态中药材基地、药材加工企业与消费者之间初步搭建一个让老百姓吃“放心药” 的物联网平台。(责任单位:市药业发展局、市信息局)

5. 优化中药材出口结构。加快转变出口增长方式,抓住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机遇,扩大中药材出口,特别是增加面向韩国、日本、东南亚等世界主要中医药市场的销售。加快开展国际注册和生产质量体系国际认证,到2020年,力争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的GMP认证实现突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药业发展局)

(四)坚持市场化、精品化、特色化,拓展中药文化发展新路径。

1. 建设中华中医药文化博览园。打造集中医药文化展示、中药知识普及、中药种植研发、中医养生咨询、中医健康管理和文化旅游于一体的大型开放式绿色主题产业园,形成中药种植、科研、科普、商贸、旅游“五位一体”中药产业绿色、生态旅游区。(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局、市药业发展局、市农委、市科技局、市卫计委、谯城区政府)

2. 开发中医药文化旅游示范区。建成以中药城为中心的中医药消费旅游区,以谯城区重点乡镇为中心的中医药休闲观光旅游示范区,以中药产业园区及重点工业企业为中心的中医药工业旅游示范基地,以华佗中医药博物馆为中心的中医药科普展示、历史文化体验区。建成10个国医馆。(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局、市药业发展局、市卫计委、谯城区政府)

3. 培育中医药创意文化产业。建设华佗医学文化创意产业园、中医药养生文化产业园、老庄文化创意产业园。创作一批以中医药历史人物和故事、道地药材种植与加工、中医药独特的诊疗方法及疗效、中医药保健常识为素材的动漫、影视、绘画、图书等作品。(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旅游局、市文联)

(五)坚持招商引领、科技创新、项目带动,增强中药产业支撑新动力。

1.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大对投资规模在亿元以上项目的引进力度,重点瞄准国内中医药100强企业及“国”字头企业,引进投资强度高、产出效益高、科技含量高、产业关联度高的“四高”项目。到2016年底,100强药企中有50家落户亳州,以后每年增加2家以上,实现到2020年,70%左右药企在亳投资。(责任单位:市招商局、市药业发展局)

2. 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加强饮片炮制技术、包装材料、加工器械、贮存技术等前沿技术研究和装备开发,推广应用中药多成分含量测定和指纹图谱整体成分控制相结合的中药质量控制技术。加强和改进适合中药特点的制剂技术的研究和应用,积极构建中成药临床准确定位、药效物质整体系统辨析、网络药理学、工艺品质调优和数字化全程质控等核心技术体系,形成中成药二次开发模式。组建亳州药物研究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建立院士工作站,建立多种形式的中药新药研究开发平台。建成国家中药材质量检测中心,实行严格的中药质量监控。(责任单位:市药业发展局、市科技局、市质监局)

3.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产业发展紧缺人才培养工程。实施药师、高技能人才、企业高级经营人才、科技创新等万名人才培养工程。培养一批涵盖栽培、炮制加工、提取、制剂、质量控制、保健品开发等方面的高层次创新型科技领军人才,造就一支高水平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壮大亳州中药科技学校办学规模,完善亳州职业技术学院中药学科设置,依托职业院校,组织企业在岗员工开展新知识、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开发等技能培训,不断提升技能水平和业务知识水平。建立具有中药特色的高等人才培养体系。(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

4. 加强重大项目建设。抓好项目实施和工作调度,突出督新建保开工、督续建保竣工、督竣工保达产、督储备保转化工作要求,健全领导分包项目制度,实施月调度的工作机制,确保每个项目都有一名市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全程进行服务,药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每年递增15%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

四、政策扶持

(一)中药材种植奖补。

1. 中药材基地建设补助。建设优势道地药材原种繁育基地。鼓励企业、农户建设亳州道地中药材原种生产基地。对建成种苗繁育基地进行原种繁育的企业、农户,建成50亩以上(含50亩)标准化种苗基地,供苗率达到80%以上,一次性给予每亩500元的补贴。(责任单位:市农委、市财政局、市药业发展局)

2. 中药材种植补助。中药材人工种植达到100亩以上的中药材种植大户、企业,每亩每年给予100元补贴;对于中药材人工种植面积大于500亩以上的种植专业村,每亩每年给予种植户100元补贴(已享受大户和专业补贴的不再享受中药材种植专业村补贴);中药材规范化种植面积达到3000亩以上的示范乡镇,次年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农委、市财政局、市药业发展局)

3. 中药材规范化示范基地建设补助。在规范化认证过程中,中药材种植企业,通过良好农业规范认证、优质农业规范或国家标准的,获取认证的每个品种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通过国家相关部门认证,申报取得道地药材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给予单项一次性奖励50万元。(责任单位:市农委、市财政局、市质监局)

4. 中药材种植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对于一年收获一次的品种,保险金额3000元/亩,保险费150元/亩,财政补贴100元/亩,对于多年生中药材品种保险,保险金额5000元/亩,保险费200元/亩,财政补贴150元/亩。(责任单位:市农委、市财政局)

(二)科研创新奖补。

1. 中药产业科技计划项目补助。申请到中医药及相关产业方面省级(含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课题)的,按照1:1的配比,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2. 鼓励中药产业基础研究和产学研协同创新。取得中医药产业基础研究发明创造、专利等成果的,或企业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给予投入费用10-20%的补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3. 中药产业制剂品种补助。与市外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或企业合作成功转移制剂品种的,单品种奖励50万元,取得新药证书的每个品种奖励50万元。(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4. 中药产业科研成果推广补助。在中医药及相关产业技术开发研究中,完成科研成果转化、大规模地推广应用,并创造出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机构,给予10-5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三)企业扶持奖补。

1. 中药产业企业贴息补助。大力引进、扶持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对进入我市新办的各类中医药企业,根据投资额和科技投入,对贷款规模在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贷款额度给予相应贴息;对没有企业贷款,自投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的新建中医药项目,项目投产运行良好,效益较高,运行指标高于上一年一定比例,带动农民增收效益突出,按企业实际投资规模给予相当于银行同期利率比例的补助;对龙头企业原料基地建设、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为农户生产经营无偿提供技术服务等项目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

2. 中药生产加工类企业奖励政策。引导加工生产企业推进GMP技术改造,扩大加工规模,提升加工水平。对2016年底前获得GMP认证的中药企业,年加工能力在1000吨以上规模的,补贴30万元,每增加1000吨加工量,再补贴10万元。(责任单位:市药业发展局、市财政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3. 骨干龙头中药企业奖补政策。对科技含量高、影响力大、带动性强的骨干龙头中药企业或项目可以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方式奖补。(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亳州市现代中药产业集聚发展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药业发展局,具体承担协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的各项任务和日常联络、服务、督查、推进等工作。各县区参照市成立县区工作领导小组等工作机构,建立工作推进机制,按照市安排的任务,完成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制定、项目谋划储备、重点项目建设、产业发展推进、资金筹集、招商引资等工作任务。

(二)加强督查考核。制定年度考核办法,定期对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督查调度,进行月通报、季督查、年述职,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通报工作进展,落实议定事项。加大对县区政府考核力度,将当年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县区政府考核内容。建立工作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三)健全社会组织。建立行业商会、协会等涉药社会组织,鼓励行业组织立足自身优势,为会员提供信息、技术、合作、咨询评估等服务,反映会员诉求,协调会员利益,搭建会员与政府、社会间的桥梁,发挥社会组织在中药产业发展中的作用

(亳州市人民政府    2016-01-08)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区域经济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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