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年县出台新政策 积极扶持电商发展
近日,万年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加快百亿产业集群发展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培育一批产业链完善、辐射带动广、综合实力强、环境影响小的特色产业集群。《意见》第五条第三项政策措施中,是关于支持电商发展的优惠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一、坚持实体市场和网上市场融合发展,大力发展电子商务,鼓励企业网络营销。对落户三个百亿产业集群的规模以上独立法人企业,以自营或委托服务商代运营形式,申报年度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至少新开设一个零售终端,且在各类平台年网络实际销售总额达2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2万元补助。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注册地为万年的再增加补助5000元;
二、企业自建非独立核算官网销售平台并上线运行1年以上,申报年度官网销售平台的年销售额达到500万元以上,按其申报年度及上一年度的平台推广费用的25%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金额不超过20万元。
三、每年组织专家评定3至5家电子商务销售达一定规模、销售增幅较大、应用水平高、有创新特色的企业为万年县工业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每家给予一次性2万元的补助。
( 2016-01-18)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区域经济网立场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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