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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区“十三五”城市公交优先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

海陵区、高港区人民政府,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泰州市区“十三五”城市公交优先发展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30日


  泰州市区“十三五”城市公交优先发展行动计划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办〔2012〕6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战略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61号),根据《泰州市区公共客运交通规划(2009—2030年)》的要求,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大力实施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战略,从规划建设、运营管理、政策扶持、基础设施、路权优先等方面加强对公交资源配置的引导,加快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公交体系,努力为群众出行提供便捷、安全、经济、舒适的公交服务。

  二、主要目标

  通过五年努力,到2020年,市区(以下均指海陵区、高港区和医药高新区)建立起与城市规模、人口和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布局合理、设施配套、高效便捷的公交体系,公交成为市民的主要出行方式,公交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公交车市区总保有量达到900辆,折合990标台,万人公共交通车辆拥有率达到16标台以上;城市公交500米站点覆盖率达95%以上,公交出行分担率达28%,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50%以上,公共汽车进场率达100%,市区公交车专用通道达60公里以上,中心城区公交专用道设置率达30%以上,首末站发车准点率达到98%以上;继续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全部开通市区周边乡镇公交线路;加大科技创新,全面实现公交调度、查询、监管智能化。

  三、行动计划

  1.2016年:新增公交车38辆,更新50辆;新辟公交线路3条,优化调整公交线路2条;公交出行分担率达到26%;主干道班次间隔5-6分钟,次干道班次间隔8-10分钟,城郊线路班次间隔10-15分钟,主干道部分公交车营运时间延长,夏季至22︰30,冬季至21︰30;启动建设东风路与洪泽湖路交叉口东南侧枢纽站、医药城停保场、美好易居城和新中医院公交首末站;建成公交西停车场充电站和苏陈、师范附小首末站充电桩;继续推进新型公交站台更新、改进、升级;实施公交换乘优惠。

  2.2017年:新增公交车23辆;新辟公交线路1条、优化调整公交线路2条;公交出行分担率达到26.5%;启动建设天德湖公园枢纽站、周山河停保场、韵梅苑公交首末站和火车站公交停车场充电站;进一步提高公交准点率和运营速度,加大公交班次密度,缩短间隔时间,延长服务时间。

  3.2018年:新增公交车50辆,更新271辆;优化调整公交线路2条;公交出行分担率达到27%;建成东风路与洪泽湖路交叉口东南侧枢纽站、美好易居城充电桩;建成医药城停保场、刁铺客运站公交枢纽站;市区有条件的路段增设公交专用车道,确保准点率。

  4.2019年:新增公交车54辆,更新202辆;新辟公交线路1条;公交出行分担率达到27.5%;启动建设高港西停保场、医药园区公园公交首末站;建成天德湖公园枢纽站、韵梅苑公交首末站、新中医院公交首末站充电桩;建设周山河停保场、充电站。市区行政村公交通达率达100%,全面实现市区城乡公交一体化。

  5.2020年:更新公交车62辆;优化调整公交线路2条;公交出行分担率达28%;建成高港西停保场、医药园区公园公交首末站和刁铺客运站公交枢纽站充电桩;进一步提高公交准点率和运营速度,加大公交班次密度,缩短间隔时间,延长服务时间。

  四、工作措施

  1.提高公交营运服务能力。

  完善城市路网体系,新增和优化公交线路,增加公交运力,不断提高公交运量和公共交通分担率。根据城市建设情况,适时开通公交线路,满足市区群众需要,方便群众出行。完善公交辅助体系,对出行需求特点各异的区域,采取峰期接送专线车、区间快速车、社区专线车、市场专线车等方式提高公交覆盖面,满足市民不同出行需求,不断消除公交服务盲点。

  2.加大公交基础设施建设和车辆投入。

  将公交场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城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十三五”期间,建设周山河停保场、高港西停车场停保站、公交西停车场(扩建);建设天德湖公园枢纽站、刁铺客运站枢纽站、东风路与洪泽湖路交叉口东南侧枢纽站;建设新人社局大楼公交首末站、美好易居城公交首末站、新中医院公交首末站、韵梅苑公交首末站、医药园区公园公交首末站;新增、改造、升级新型公交站台;扩容更新公交智能化系统软硬件,维护电子站牌设备;在公交停车场、枢纽站、部分公交首末站配建充电站或充电桩;新购公交车165辆、更新585辆。

  3.充分发挥规划调控作用。

  在城市发展总体规划中确立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地位,建立以城市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市发展和土地配置模式,通过发展公共交通促进市区繁荣。在城市规划中要把公共交通设施用地予以确定和保留。公共交通规划确定的停车场、保养场、首末站、调度中心、换乘枢纽等设施,其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应划拨供地。不得随意挤占公共交通设施用地或改变土地用途。

  4.建立财政综合补贴机制。

  加强公交企业的审计考核机制建设,有效控制企业运营成本,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效益。建立市区公交长效补偿补贴机制,加强财政扶持力度,对于符合要求的资金补贴确保按季拨付,年终结算。

  5.确保公交道路通行优先权。

  交通、公安等管理部门要认真落实城市公共交通在路权使用、交通管理及信号设置上的优先措施。根据道路特点、交通流量变化规律和车辆特性,科学论证、合理设置公交专用道路,优先单向、逆向专用线路等,调整公交车辆与其他社会车辆的路权使用分配关系,提高公交车辆运营速度和道路资源利用率。

  6.依法保护公共交通正常运营秩序。

  交通、公安、城管等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市场的宏观调控和统一监管,依法查处各种非法营运活动,维护公共交通市场秩序,保障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要严厉查处侵占、破坏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危害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坚决打击围堵公交场站、车辆的非法行为,保障城市公共交通的安全。进一步加强监管机构建设,充实监管人员配备,完善监管工作机制,加大行业监管力度。规范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经营行为,监督检查企业服务质量,保障乘客的切身利益。

  7.加快市区公交一体化发展。

  城市公共交通要适应城市空间结构形态调整,确保城乡公交服务均等化,促进城乡社会经济统筹发展。加强城区内部片区间、中心城区与下辖乡镇、中心城区与周边城市的联系,进一步完善公交服务网络,提升公交运输效率,保障城乡交通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城乡公交一体化。对现有主城区开往周边乡镇的农公班车全部完成公交化改造,使广大农村居民也能享受到公交便捷优惠的服务。

  8.提升公交服务水平。

  通过学习、教育、培训,积极开展文明线路、文明车组及青年文明号等创建活动,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强化服务意识,树立城市公交品牌形象。抓好公交规范化服务工作,积极推行文明服务公约和社会服务承诺制度,不断改进和调整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要把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作为为民办实事的民生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围绕“公交发展大飞跃”的目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公交优先发展工作抓紧抓实抓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面按时完成。

  2.制定计划,有序推进。要进一步细化和分解行动计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制订方案,有序推进,确保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各项政策和措施落到实处。

  3.部门协作,形成合力。市交通运输部门要切实强化运营管理,建立公交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公交队伍建设,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全面提升公交运营管理水平。各有关部门要协同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信息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及时解决工作中碰到的问题。

  4.落实责任,加强督查。各区和市各有关部门要各尽其职,完善责任体系,强化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加大督查力度,及时通报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十三五”期间公交优先发展工作整体推进,切实把这项民生工程办实办好。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30日印发

(    2016-01-18)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区域经济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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