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市商务局(委):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要求,我们对2014年12月31日以前省商务厅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6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1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今后,未列入继续有效文件目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2014年12月31日前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 2014年12月31日前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 2016-01-19)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区域经济网立场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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