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6年省级调节储备粮承储企业的公示
根据湖南省粮食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省级调节储备粮承储企业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湘粮调[2015]104号)要求,按照省里下达我市2016年省级调节储备粮承储指标,结合申报企业的仓储条件、承储能力、年加工销售量、主营业务产值规模、财务状况、企业资信等条件,经我局研究并报市政府领导决定,拟将下列企业作为我市2016年省级调节储备粮推荐承储企业(排名不分先后),现公示如下:
1、江华瑶族自治县同丰粮油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2、湖南味百信粮油有限公司
3、湖南金三和粮油有限公司(备选企业)
公示期为2016年1月19日至1月25日,如对拟确定的2016年省级调节储备粮承储企业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
举报电话:8367203、8367167
市商务和粮食局
201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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