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新闻办9月2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甘肃省社会救助条例》出台的有关情况进行通报。该《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省民政厅厅长肖庆平介绍,《条例》于今年7月31日由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是我省首部、也是全国省级层面第二家出台的全面统筹规范各类社会 救助制度的地方性法规,对推进全省社会救助事业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条例》在全面贯彻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梳理归纳全省成熟做法的基础上,对最 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和临时救助等都作出明确规定,构建起“8+1”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同时,《条例》聚焦精准 扶贫,使政策性脱贫有法可依,并突出“救急难”、强化信息比对、鼓励社会参与等关键环节,全面加以规范和改进,不断提高社会救助整体效益。
为加强社会救助的监督管理,《条例》明确提出,对不按照规定发放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者提供相关服务的等情形,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采取虚报、 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者服务的,由有关部门决定停止社会救助,责令退回非法获取的救助资金、物资,可以处非法获取的救助款额或者物 资价值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肖庆平表示,围绕《条例》的出台实施,省民政厅将重点指导各地加快完善配套政策,积极推进“政策性脱贫”,深入实施“救急难”,着力健全信息体系,积极营造浓厚氛围,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条例》各项政策规定全面落到实处。(记者朱婕)
(白银市政府 2016-01-22)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区域经济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