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为进一步发挥《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净土健康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的激励作用,推动全市净土健康产业大发展,现提出如下补充意见。
一、奶产业
“加快奶牛养殖标准化小区建设。支持农户和农民养殖基地推广胚胎移植技术和性控冻精技术,胚胎移植每头补贴4500元、性控冻精每头补贴600元。”
补充为:
“加快奶牛养殖标准化小区建设。支持农户和农民养殖基地推广胚胎移植技术和性控冻精技术,胚胎移植每头补贴4500元、性控冻精每头补贴600元;牦牛冻精每成功推广一头,补贴400元。”
二、高原特色设施园艺(瓜、菜、花卉、设施水果)
补充以下内容:
“推进现有农用地膜的环保使用及回收。以园区为单位整体推进,重点支持现有日光温室和塑料大棚使用可降解地膜或地膜厚度达到0.014mm以上的,并在使用后能清理回收的,每亩补贴30元。企业每回收利用1公斤净地膜,补贴1元。”
三、藏香猪(生猪)产业
“建立藏香猪(生猪)出栏奖励政策。对藏香猪(生猪)出栏规模较大的养殖户、企业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资金用于藏香猪(生猪)生产。对在市内养殖三个月以上,年出栏藏香猪(生猪)300头以上的,藏香猪出栏每头补贴150元、其他品种生猪出栏每头补贴100元。对年出栏1万头以上的养殖场,以奖代补,一次性补贴基础设施建设100-300万元。”
补充为:
“建立藏香猪(生猪)出栏奖励政策。对藏香猪(生猪)出栏规模较大的养殖户、企业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资金用于藏香猪(生猪)生产。对在市内健康养殖三个月以上,年出栏藏香猪(生猪)300头以上且在本市内上市后可追溯的,藏香猪出栏每头补贴150元、其他品种生猪出栏每头补贴100元。对年出栏1万头以上的养殖场,以奖代补,一次性补贴基础设施建设100-300万元。”
四、食用菌产业
“鼓励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实行以西藏双孢菇、杏鲍菇、香菇、白金针菇、小姬菇等食用菌良种补贴制度,对使用食用菌良种的种植户,种植面积1亩以上的,每棒补贴2元。”
补充为:
“鼓励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实行西藏双孢菇、西藏灵芝等高附加值食用菌良种补贴制度,对使用食用菌良种的种植主体,连片种植面积20亩(含20亩)以上的,每棒补贴1元。”
五、藏中药材产业
“加强藏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鼓励土地承包大户等培育野生藏红花、牛蒡、忍冬(金银花)、绿萝花、藏木香、打箭菊、大黄、婆婆纳等种苗繁育基地,对集中连片种植野生藏红花、牛蒡子、忍冬(金银花)、绿萝花、藏木香、打箭菊、大黄、婆婆纳100亩以上的基地,每亩一次性补助1000元;支持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建设集中连片藏红花、牛蒡、金银花、绿萝花等100亩以上的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出苗率达到70%以上,推广育苗新技术,每亩一次性补助1000元。
加强藏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建设。支持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建设集中连片300亩以上的藏红花、牛蒡子、金银花、绿萝花等中药材种植基地,重点示范推广规范化种植技术,每亩一次性补助2000元。”
补充为:
“加强藏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鼓励土地承包大户等培育野生藏红花、枸杞、牛蒡子、忍冬(金银花)、绿萝花、藏木香、打箭菊、大黄、婆婆纳、百合、雪菊等种苗繁育基地,对集中连片种植野生藏红花、枸杞、牛蒡子、忍冬(金银花)、绿萝花、藏木香、打箭菊、大黄、婆婆纳、百合、雪菊100亩以上的基地,每亩一次性补助1000元;支持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建设集中连片藏红花、枸杞、牛蒡、金银花、绿萝花、百合、雪菊等100亩以上的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出苗率达到70%以上,推广育苗新技术,每亩一次性补助1000元。
加强藏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建设。支持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建设集中连片300亩以上的藏红花、枸杞、牛蒡子、金银花、绿萝花、百合、雪菊等藏中药材种植基地,重点示范推广规范化种植技术,每亩一次性补助2000元。
拉萨市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