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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交易市场(含主城区农贸市场)开办和变更审批办事指南

一、审批的范围:市商务局负责泸州市新(改、扩)建5000平方米以上建筑面积的商品交易市场,二手车交易市场等特殊行业市场,泸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农贸市场的开办审批工作。泸州市新(改、扩)建 5000 平方米以下建筑面积的商品交易市场和城市规划区范围以外的农贸市场的开办,由各区、县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商务部门审批,具体流程可参照本意见进行规范。由各区、县审批的商品交易市场和农贸市场,审批机关应在10个工作日内到市商务局备案。

二.办理审批程序:

(一)市场用地的出让
  零售商业用地和批发市场用地在招拍挂出让前,由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商务局分别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的规划设计要求。零售商业用地和批发市场用地的规划红线和规划设计条件应严格按照经批准实施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出具。市场用地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出让用地红线和规划设计条件进行建筑方案设计,市场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规划设计要求。
 
(二)市场的开办审批
  市商务局是开办市场的审批部门。在审批范围内,企业开办市场应向市商务局提出申请,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有相应的场地、资金、设施;
  2. 具备必要的交通、治安、消防、卫生、安全条件;
  3. 有相应的服务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
  4. 市场设立的可行性论证报告;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市商务局接到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1、附件2)后,牵头组织市级相关职能部门根据企业开办市场的相关资料和现场踏勘的情况进行论证审议,审查通过后由市商务局下达开办市场批复文件。
 (三)市场的登记注册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商品交易市场的登记机关。凡符合企业法人条件的市场,要按照规定办理企业法人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在审批范围内,市场开办者申请办理市场登记注册,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文件:
  市商务局批准开办市场的文件;
  2. 申请书、市场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3. 土地、房产、设施使用的证明,市场布局平面图;
  4. 资金来源证明或验资证明;
  5. 消防部门的批准文件;
  6. 市场的组织章程和交易规则;
  7. 国家规定的其他文件、证件。
  市场名称参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办理。市场开办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市场名称预先登记的,市场名称预留期限为6个月。
 (四)市场设计方案的审查
  1. 市场开办者在建设前向市商务局报送市场设计方案。市商务局牵头组织市级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有关专业技术要求进行论证审议,审查通过后由市商务局下达批复文件。市场开办者将审查批准的市场设计方案送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经市城市规划专家评审委员会、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查后,根据审查意见制作施工图设计文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同时送市商务局备案。经上述程序审定通过的设计方案须严格执行,因特殊原因确需更改设计方案的,按上述程序重新审定。
  2. 市场开办者通过租赁或购买房屋方式开办市场的,应向市商务局提出申请,市商务局牵头组织市级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议,审查通过后由市商务局下达批复文件。
  (五)市场验收和运营
  市场新建、改(扩)建竣工后,由市场开办者向市商务局申请市场专项验收。市商务局在牵头组织市级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专项验收后出具验收意见。凡未经专项验收的市场不得投入使用。
  (六)市场改(扩)建或变更登记事项
  市场改(扩)建和合并、迁移、分立、歇业、撤销或变更登记事项,市场经营者应向市商务局提出申请,市商务局牵头组织市级有关职能部门审查后下达批复文件。市场经营者凭批复文件到工商、税务、住建、消防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在未取得批复文件之前,市场业主擅自改(扩)建或改变使用用途的,由住建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三、法律依据:

(一)《泸州市商品交易市场开办审批程序(试行)》已经市第七届人民政府第24次常务会研究审议通过

(二)泸市府办发[2013]72

 四、收费标准:不收费

 五、办理时限: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开办市场需提交的文件和证明材料

 

 一、市场开办者签署的《商品交易市场开办申请表》;
  二、国土部门国有土地出让协议或合同(原件、复印件);
  三、规划部门建设用地拍卖红线图或选址意见书(原件、复印件);
  四、消防部门审查意见(原件、复印件);
  五、市场项目平面图(原件、复印件,标明方位、所处位置);
  六、可行性分析报告(分析市场发展前景、预计年销售额、年税收、投资回收期等);
  七、人防部门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备案表(原件、复印件);
  八、市场开办者通过租赁或购买房屋方式开办市场的,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商品交易市场开办申请表
 

   

 

开业时间(预计)

 

 

 

   

 

  

 

 

 

   

 

经营商品范围
   

 

   员(人)

 

   积(㎡)

 

   积(㎡)

 

    
(万元)

 

 

 

 

 

 

财政拨款

 

 

 

 

  户(户)

 

 

 

 

 

 

 

 

 


(    2016-02-24)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区域经济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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