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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先照后证”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先照后证”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京商务法贸字〔2015〕13号
发布时间:2015-07-20     信息提供:法制与公平贸易处
 

各业务处室,各区(县)商务委:

  按照市政府《关于做好“先照后证”改革衔接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市商务委制定《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先照后证”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法制与公平贸易处 刘澜晶;联系电话:87211863)

  附件下载:

    附件、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先照后证”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方案.doc

(    2016-03-01)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区域经济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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