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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区新桥镇整治非法职业中介机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职业中介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广大求职

 

者的合法权益,努力维护公平、规范、竞争有序的就业环境,

 

根据上级关于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工作的有关精

 

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非法职业中介机构常态化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

 

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钱  锋

新桥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黄建春

新桥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苏厚军

新桥镇政府副镇长

李  丽

新桥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主任

 

曹建国

新桥镇综合治理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大联动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陈备军

新桥镇派出所所长

 

王  晨

新桥镇市场监察管理所所长

 

周懿辉

新桥镇绿化与市容管理所所长

 

蒋伟群

新桥镇城管分队队长

 

夏  炯

新桥镇工会专职副主席

 

新桥镇非法职业中介机构常态化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

 

室,办公室设在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李丽同志兼任办公

 

室主任。


 

 

 

- 2 -


 

 

 

二、目标和任务

 

通过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扰乱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违法行

 

为,有效遏制职业中介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不断完善监

 

管制度体系,为促进劳动者就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整治内容

 

(一)依法加强职业中介机构的监管。各单位要按照相关

 

规定,对已取得人力资源许可证和劳务派遣许可证的人力资源

 

服务机构,要建立定期巡查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对在职业中

 

介活动中提供虚假就业信息、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

 

件、非法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以职业介绍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

 

超出核准业务范围等违法活动的,上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门,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二)依法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服务机构。对未经许可和登

 

记,擅自从事人力资源服务和劳务派遣活动的组织和个人,由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查处和取缔。依法打击以暴力手

 

段胁迫劳动者接受人力资源服务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依

 

法向公安机关移送。

 

(三)规范用人单位招工行为。对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

 

布虚假招聘广告,违反规定将“乙肝五项”作为体检项目,以

 

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

 

正当利益或者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用人单位,依法责令改正,

 

予以行政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

 

 

 

- 3 -


 

 

 

四、具体安排

 

(一)宣传发动。通过政府网站、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电子屏等载体,大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定期发布企业用

 

工信息,公布正规职业介绍机构信息,引导求职者到合法职业

 

介绍机构求职,努力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二)摸底排查。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要充分发挥劳动

 

监察协管员的作用,定期对辖区内职业介绍机构进行全方位、

 

地毯式排摸,做到不留死角和盲区,及时掌握非法职业介绍机

 

构的分布状况和基本信息,做好信息登记、更新和维护工作。

 

(三)执法检查。依托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平台,由社区

 

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牵头,会同工商所、派出所、城管、大联动

 

等部门,整合力量,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坚决打击非法

 

职业中介活动。

 

(四)总结分析。各相关部门要对执法检查的情况定期进

 

行分析和总结,并于每季末的 20 日前将相关数据、报表和书面

 

总结等材料报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五、职责分工

 

1、社保所:负责中介组织专项治理工作的协调组织,承担

 

中介机构专项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通报

 

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好的工作做法和经验;

 

2、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整治行动中各中介机构证照审查;

 

3、派出所:负责整治行动中现场秩序和保卫工作;

 

4、大联动:负责整治行动中现场安全协调和安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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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城管:负责整治行动中现场市容秩序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打击非法职业中介

 

违法活动是一项长期工作,为此各单位要明确本部门的工作职

 

责,完善协调配合机制,确保人员、责任、措施到位,及时沟

 

通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做好政策法规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要抓住春节后

 

农民工集中返城就业和开展春风行为等就业援助活动的契机,

 

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活动,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公布

 

举报投诉电话,充分发挥“12345”市民服务热线、“12333”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服务热线的作用,对涉及专项行动

 

查处的严重违法案件,要依法向社会公布。

 

(三)建立工作台帐,完成工作任务。各相关部门要对业

 

务主管范围内的中介组织,坚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随机抽查 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加强联合执法、形成长效机制。同时建立 我镇职业中介机构信息库,建立检查工作台帐,查处发现的违 法违规行为,定期将“黑中介”向社会曝光。

 

 

 

 

 

 

 

 

 

 

 

 

 

 

 

 

松江区新桥镇人民政府 2016 年 2 月 19 日印发

 

(    2016-03-16)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区域经济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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