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手机招商网 | 移动客户端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奉贤区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奉浦、金海社区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奉贤区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15年4月14日

奉贤区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强化行政监督与社会共治,构建更加全面有效合理的市场监管体系,现就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4〕77号),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规范市场准入

(一)加强行政审批目录管理。以本市最新发布的区(县)行政审批目录为基础,以有无申请对象为依据,梳理编制本区的行政审批目录,严格执行“目录之外无审批”。对市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一律不得再进行审批,或者以备案、登记、年检、认定、认证、审定等名义搞变相审批;对调整的行政审批,一律不得再按公布之前的方式进行,必须按调整的方式进行;对下放的行政审批,要通过“简化、优化、标准化”后再予以实施。(区审改办,各行政审批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引导资源要素有效配置。对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特许和专营权项目、有额度和指标限制的事项、公共资产等,要利用招投标、拍卖、挂牌、专营权转让、租赁、承包等市场机制进行配置。(各相关职能部门,各镇、社区、开发区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实施区域评估评审。加快工业区块的规划编制工作。(区规土局牵头负责)对交通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水资源论证、地震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等,实施区域评估评审。探索实施分类评估评审、同步评估评审,提高评估评审效率。(区环保局、公安局奉贤分局、区水务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四)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严格把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关和审核关,全面清理市场经济活动中含有地方保护内容的现行规定。(区法制办牵头负责)清理行业准入限制,凡是市场主体基于自愿的投资经营和民商事行为,只要不属于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进入的领域,不损害第三方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不得限制进入。支持各种所有制企业公平享受各项企业扶持政策,公平获取各类社会资源,公平参与各类重大项目。取消在机构名称、从业人员劳动合同等方面设定的限制条件,规范市场准入门槛。(各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费目录管理制度,继续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收行为。(区财政局牵头负责)

(五)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围绕“目录管理、业务手册、办事指南、网上运行、数据共享、监督检查”,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认真执行《上海市行政审批申请接收管理办法》,探索实施“一次告知,一个窗口对外”。全面完成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的编制工作,建立动态完善和社会公开评价制度。充分利用计算机扫描技术将纸质行政审批法律文书等作电子化处理,生成影像文件进行存储,建立健全包括基础数据、业务数据和管理数据等在内的行政审批工作数据库。(各行政审批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加强网上审批平台建设,推进平台数据的对接与共享,强化行政审批的实时监察。坚决纠正擅自增设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和审查环节的行为。(区审改办、区行政服务中心牵头负责)

二、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六)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建立区企业(法人)信用信息记录、披露的标准规范,完善企业经营活动中的各类信用记录,并逐步扩大信用记录的纳入范围,梳理形成区公共信用信息清单,纳入全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梳理形成区信用信息应用清单,完善失信信息记录和披露制度,使失信者在市场交易中受到制约。(区信息委牵头负责)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在企业经营活动过程的各环节强化信用自律。鼓励各类信用服务机构在我区开展服务,促进信用服务产品在社会治理和市场交易中的应用。(各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七)加强行业协会商会自律。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结合本行业特点制定行规行约,加强对会员守法经营的教育和监督。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协调会员之间、会员与非会员之间或者会员与消费者之间行业经营活动争议事项,发挥其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作用。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协助政府开展行业调查、决策咨询及产业政策制定等活动。加强行业协会商会自身建设,增强参与市场监管的能力。(区民政局、区经委、区工商联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八)发挥市场专业化服务组织功能。推动专业服务机构为市场主体提供多方面的增值性信息、咨询等服务,当好各类市场主体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提高经济效益和资源的配置效率。在监督社会经济活动、支持社会经济组织决策、评价市场主体经营管理行为、鉴证市场主体财务状况等方面,广泛引入专业服务机构。(各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九)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宣传与监督,根据有关职能部门提供的监管执法中情节严重或者典型的案件,指导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区新闻办牵头负责)整合优化各职能部门的投诉举报平台功能,切实发挥消费投诉、经济违法行为举报和行政效能投诉等平台的监督作用。(工商奉贤分局、区质监局、公安奉贤分局、区监察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构建群防群控食品安全的工作格局,组织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食品安全工作。(食药监奉贤分局牵头负责)健全安全隐患网格化排查发现机制,发挥社会公众安全生产监督作用。(区安监局牵头负责)

三、加强市场监督管理

(十)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基本制度。深化标准监管,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作用,落实各项标准的实施措施。实施风险监管,完善风险评估、风险预警、风险处置等各种制度和标准,定期开展风险点自查与督查。强化分类监管,针对监管对象的历史监管记录与实际情况,将监管对象分为不同类别,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预警机制和惩戒机制。优化技术监管,借鉴城市管理网格化经验,探索其他领域建立和完善网格化监管模式,加大巡查力度,实现精细化管理。(各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建立健全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和公示信息抽查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工商奉贤分局牵头负责)

(十一)深化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贯彻落实《上海市行政审批批后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制定部门批后监管工作方案,确定本部门批后监管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及保障措施等。对各项行政审批制定监督检查方案,明确监督检查的对象、内容、方式、措施、程序、处理和工作要求等。对行政相对人从事行政审批事项活 动以及未经行政审批擅自从事依法应取得行政审批的活动,都要加强监督检查与管理。严格对依法需要取得许可证或者需要经过强制认证市场主体的准入审查,凡不符合法定条件和要求的,依法不予发证或者审查不予通过。对不能满足审批条件和要求、整改后仍然达不到要求的市场主体,依法吊销或撤销有关证照,依法强制退出;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坚决依法予以查处。(区审改办牵头负责)由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所涉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尽快制定落实监管措施,防止监管真空。(区级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所涉及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十二)强化重点领域执法管理。加大水务执法力度,加强企业截污纳管工作,截污纳管率达到85%以上。(区水务局牵头负责)强化环境执法,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列出整治名单,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到位。(区环保局牵头负责)完善食品、药品等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信息链条。(食药监奉贤分局牵头负责)加大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虚假宣传、商业贿赂、同行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保护知识产权,鼓励技术创新,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区知识产权局、工商奉贤分局、区质监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十三)完善信访投诉办理机制。落实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健全信访举报受理工作机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阻碍市场公平竞争领域的普遍性问题要依法畅通信访渠道。积极回应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热点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信访问题的处理工作,有效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区信访办牵头负责)

四、规范市场监管行为

(十四)建立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按照“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全面开展行政权力清理工作,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以及政府层级、部门之间的关系。通过部门自我清理、专业部门论证、第三方听取意见等方式,分别形成区、镇两级行政权力目录。按照“有权必有责”的原则,开展行政责任清理工作,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及程序履行职责,完善行政过错责任和协同责任追究机制。(区审改办牵头负责)

(十五)完善执法工作机制。提高规范执法、公正执法的意识和能力,严格规范市场执法程序,加强对市场执法行为的监督。坚持诚实守信原则,对违法或者不当的市场执法行为,给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或者赔偿。健全行政处罚案件涉刑审查机制,建立行政机关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案情通报机制。建立行政机关与法院在执行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判决和裁定方面的工作衔接机制,积极探索裁执分离模式。完善执法告知制度,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应当告知执法内容、依据以及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救济权等,行政执法人员不得要求或者误导行政相对人放弃依法享有的权利。探索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完善行政复议审理机制。(区法制办、区司法局、各行政执法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十六)构建综合执法体系。完善日常监管方式,明确检查依据、权限分工、责任人、承担机构、对象确定标准、启动情形、计划、程序、结果处理等。参照自贸试验区网上执法方案系统运行经验,积极试行移动终端“执法通”、执法信息数据远程联网等智能化手段。(各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推进市场监管执法体制改革,着力构建贯穿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监管、执法、技术支撑相衔接的监管体制机制。探索推动各部门执法信息共享互通。(区编办牵头负责)

五、提升市场监管效能

(十七)开展市场监管效能建设。完善行业管理基础工作,加强监管效能制度设计,建立效能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推进本区市场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综合设置市场监管机构,整合规范市场监管执法主体,厘清区、镇在市场监管领域的不同职责,下沉执法力量。(区编办牵头负责)依托网格化监管平台,及时发现问题,解决研究问题,形成工作闭环,切实提高监管效能。(各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十八)加大行政效能问责力度。落实《奉贤区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奉贤区行政效能投诉处理办法》和《奉贤区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对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产生危害后果或者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行政监管人员的行政责任。行政监管行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应当对行政机关负责人进行问责,问责情况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区监察局牵头负责)

(十九)加强自身队伍建设。以勤政为核心,推进具备专业能力、职业素养、敬业精神和价值追求的公务员队伍建设。抓好行政执法人员、基层一线、窗口工作人员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加大基层执法人员分类招录力度。将行政效能建设纳入区级机关绩效考核,打造一支更加高效的公务员队伍。(区人社局牵头负责)

六、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依法对各类市场、各个行业加强指导、督查与管理。区政府各行政机关要主动对接市级部门,了解有关市场监管举措的具体要求和内容,制定各部门的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各镇、社区、开发区要切实落实属地政府责任,创新监管方式,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二十一)联系实际,突出重点。对于市级和区政府统一安排和部署的改革任务,各部门要加强调研,做好前期准备工作。要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对经济社会发展可能造成大的危害的问题放在突出位置,着力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产品的监管。

(二十二)加强督查,务求实效。各镇、社区、开发区,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的领导和协调机制,加强对本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共同推动市场监管体系的建设与发展。区审改办要加强对有关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督促,确保本实施意见全面、有效实施。

(    2016-03-17)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区域经济网立场
评论
经典案例
市州观察丨截至11月,绵阳签约5亿元以上重大项目161个 ..[详情]
山西政银企携手再给实体经济注入“稳定剂”[详情]
2023襄阳·中国旅佬大旅游联合体文旅推介会召开[详情]
爽爽贵阳,“京”喜相见--爽爽贵阳秋冬新玩法推介会在京举行[详情]
2个月新签约亿元以上项目10个 渌口区掀起招商引资新热潮[详情]

用户指南

安全保障

会员服务

关于我们

关于我们 | 合作伙伴 | 网站动态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15中国区域经济招商网 河北绿橙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www.zgzhaoshang.com)版权所有 冀ICP备202303789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