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未履约 办公设备正式进入拍卖程序
5月10日上午,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对位于海安镇人民西路87号的一商务资产内原承租人办公桌椅、电器等进行查封,并公开了民事裁定书和办公设备等情况。县商务局资产办、永安办事处新园社区相关人员参加。 据悉,该宗资产租赁使用权由原承租户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拍得,因拖欠租金时间较长,反复催缴无果,后通过司法途径将租赁资产予以收回。经县法院裁定对资产内承租户所堆放的办公设备、设施等一律封存,进行残值评估后再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外公开拍卖,其拍卖款项抵算原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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