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财政局 邢台市商务局 关于转发《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4年服务外包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管县(市、区)财政局、商务局:
现将《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4年服务外包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冀财企〔2014〕69号)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4年服务外包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服务外包专项资金项目,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二、请务于2014年8月25日前将县(市、区)财政局、商务局出具的申请报告及企业申报材料报送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各一式两份),申请文件需经县(市、区)政府主管领导签署同意上报的意见并加盖政府公章。
( 2015-12-11)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区域经济网立场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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