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网讯(记者 洪蓉)7月26日,我市召开招商引资政策暨工业园区改革创新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吴忠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及《吴忠市招商引资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自2019年8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7月31日。
此次出台的《规定》包括财政、土地、金融、税收优惠等政策,重点鼓励高端装备制造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信息技术产业、文化旅游、物流仓储等现代服务业、现代金融服务企业、“双创”孵化新产业新业态等重点领域的投资。规定实际到位资金2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的工业项目,在项目按期竣工并投产后,按照实际到位资金的1‰给予资金支持;实际到位资金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的,按照实际到位资金的2‰给予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同时,为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招商引资的积极性,《奖励办法》规定了对促成项目投产运营的社会引资者给予重奖,包括自然人和中介机构。凡引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安全生产等要求的项目,属于产业政策鼓励和扶持发展的项目,均可按实际形成的固定资产投资额给予社会引资者10万元至100万元的奖励,其中对整体引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迁入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引进世界500强、国内500强、行业200强和民营100强企业在吴忠市当年完成投资1亿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负责人表示,《规定》及《奖励办法》两项政策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我市招商引资体系,也是对落地企业的政策支持和提供完备的政策依靠。同时,使招商工作从政府部门招,向社会招、专业招的多元招商格局转变,更加突出吴忠产业定位、产业方向的精准化,有力推动吴忠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
新闻发布会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人汇报了吴忠市工业园区改革创新进展情况。相关部门负责人回答了区内外媒体记者的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