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融资使用偿还管理暂行办法
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承德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融资使用偿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河北省承德市人民政府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承德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融资使用偿还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十二届六十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 2015-12-15)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区域经济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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